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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7-07 12:42:3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本文共4065字]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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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报告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8月21日,县委巡察组向肇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担当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

1、政治理论学习不主动。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党组理论学习效果不高,成果不明显,入脑入心做的不够。基层支部学习形式单一,没有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主题活动日开展的次数少。(整改完成、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一是住建局党组按照县委安排集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组织全局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并要求党员自学。二是结合县委干部调整情况,对党委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进行了调整,把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党员安排到相关岗位负责党建工作。三是各基层支部按照各自的特点开展各自的活动。

2、履职尽责不到位。局党组和各基层党支部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上存在重形式、轻实效,专题调研、深入研究少。(整改完成、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坚持开展党组会前学习,今年把重点学习放到党风廉政方面,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二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工作,梳理和解决流程中发现的问题20多个。三是采取容缺、容错机制,打破保守思想的束缚,在重大项目、惠民工程、基础设施项目上采取超常规的办法,为项目的建设单位服好务。

3、履行批建手续把关不严。在省委巡视组、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后,御庭轩等仍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问题。(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施工手续不齐全的建设项目,给予停工整改。对御庭轩等项目进行了约谈,安排专人进行了督办领办,施工许可手续现已办理完毕。二是责令项目建设单位制定整改时间表,限时补办相关施工许可手续。三是严格执行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程序,法定前置要件不全的项目坚决不予办理,更不允许开工建设。

4、监管处罚力度不够。对房地产领域建筑市场主体诚信管理缺失,执法方式主要以责令限期整改等“软处罚”为主,没有较真较硬,造成开发企业违规代价过低。(整改完成、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施工质量安全现场检查力度,没有取得施工许可的项目坚决给予停工整改的处罚,全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二是依法加大对违规项目的处罚力度,对存在未批先建行为的新站广播放大站项目的责任主体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16690元。

5、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措施不力。棚户区改造5个项目292户居民存在未回迁安置问题,福莲廷苑等项目回迁户因逾期未回迁信访维稳问题。(正在整改,2021年10月15日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维也纳花园项目。该项目已全部完工,涉及回迁户64户,现已回迁安置60户,剩余4户在12月末前全部完成回迁。二是福莲廷苑项目。目前已建成2栋、封顶2栋、另外2栋主体正在施工,计划2021年12月末前全部建成并全部完成回迁任务。三是金瑞花园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基础施工,计划2021年12月末前建成并完成全部回迁任务。四是鑫明佳苑项目。目前已完成部分主体施工。计划2021年10月末前建成并完成全部回迁任务。五是富士祥和三期项目。一期项目已完成部分主体施工,计划2021年12月末前建成并完成全部回迁任务。

下步措施:一是对5个棚户区改造改项目实行班子成员包保。二是针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分别制定回迁方案。三是对开发企业实行倒排工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回迁任务。

6、房地产预售监管不严格。远望松江、鸿运佳苑等项目“一房多卖”现象还时有发生。(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作用,出台肇源县推进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实施意见,采取“先易后难、各个击破”的工作程序,强力推进。二是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坚持快审快判,引导群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一房多卖”问题。三是加大房地产市场日常监管,凡有违法行为又不积极配合给群众办证的开发企业,列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黑名单,禁止进入我县房地产开发市场。四是强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及网签机打合同管理,确保预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截止2020年11月,解决“一房多卖”房源438套,剩余35套,“一房多卖”问题基本得到有效化解,全县新开发小区未出现一房多卖问题。

7、档案管理存在死角。建工档案未按县法制办要求进行组卷,乡建科档案案卷号衔接不上,公租房部分档案签章不全。(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法制人员对建工档案业务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建工档案重新进行了整理归档。二是乡建科对原有档案进行重新分类编号,同步更正垫资信息系统内的相关数据。三是重新梳理公租房办理程序,明确办理各方的签章责任,做好预防工作,杜绝签章不全的问题再次发生。四是设立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分类、立卷、保管、利用等工作。

8、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松懈思想。包保住宅小区存在漏岗现象。(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防控具体措施,夯实工作责任。二是针对全县建筑工地、售楼处、房地产中介机构等人员密集区域,严格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坚决把好疫情防控准入关口。三是抽调机关干部40名下沉到包保小区,对小区居民进行严防死守。

9、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力。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部分党员不了解意识形态的含义。利用新媒体了解民意、开展工作不充分,责任分工落实不彻底,缺少对风险点进行专项排查的内容。(完成整改、长期保持)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绝不是某一个领导、某一个部门的职责,而是整个领导班子、每个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学习好、贯彻好、领会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三是进一步强化阵地管理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微信工作群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坚持正确政治导向,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把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牢牢掌握在手中,进一步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文化干部队伍,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环境。

二、攻坚克难力度不大,群众关注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10、便民服务效率不高。二手房交易窗口预约,3天内根本无法实现,农村房屋产权所有权无处办理。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平台的使用推进力度不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容缺办理还没有真正破题。(正在整改,2020年12月底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简化办件手续及办事流程,逐步增加群众的办件数量,解决群众办理房屋交易预约难的问题。二是通过网上办理,实现施工许可手续、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效能。

下步措施:加快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加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动,尽早确定农村产权办证主体,着力解决农村房屋产权无处办理问题。

11、惠民项目推进缓慢。东北支线和西海四期的房屋征收工作进展缓慢。古恰垃圾中转站新址为集体建设用地,后期无法办理手续。(正在整改,2021年10月31日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东北支线完成征收6户,剩余3户,目前正启动道路部分施工;二是西海四期已征收4户,目前正在准备四期中的(一期)建设。

下步措施:一是针对东北支线和西海四期的房屋征收问题实施班子成员包保与依法征收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征收房屋按时拆迁。二是对个别“滞迁户”采取依法征收程序,依法对房屋进行拆除。三是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对古恰垃圾中转站新址地块进行调规,与古恰村签订长期租赁合同,前期用地、规划手续完备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12、解决老大难问题办法不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缺乏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致使老一中东侧等区块现已拆迁数年,至今还没有开工建设。(正在整改,2021年10月31日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项推进组深入老一中东侧区块,宣传、讲解当年棚户区改造政策。二是出台的棚户区政策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目前正在组织人员与百姓进行签定。

下步措施:一是继续发挥专项推进组工作职能,深入老一中东侧区块,宣传、讲解我县棚户区改造政策。二是引导居民按照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棚户区政策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三是对9户滞迁户依法启动征收程序。四是全部完成征收后,按照我县棚户区改造方案的规定,通过招标的方式,选定开发企业进行开发。

13、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财务手续不健全,财务资料不完备,大额提现、办公经费和差旅费管理不规范,应收账款长期未回收问题。危改、棚改等专项资金支付没有业务部门审核。(整改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实行五人联审,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业务部门意见,依法依规按时拨付到位。

三、管党治党责任弱化,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14、“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脱节。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履行不主动,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不及时,党支部在廉政方面谈话少,提醒教育不够。“三个责任”清单缺失,在日常工作中缺乏有效的跟踪指导、监督和检查。(整改完成、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住建局的工作特点梳理出风险岗位和重点人员28个,建立了台账,党委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对风险岗位和关键岗位及班子成员进行两个责任警示约谈。二是把会前学习的重点放在党风廉政方面,召开了以党风廉政警示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对住建系统2016年以来的收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及具体情况进行专题通报。对《忏悔录》进行了传达,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

15、监督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高,部门风险防控措施没有落实,没有制定严格的考核制度,监督履职不主动,日常监督不严不细,没有自办案件。对住建局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内部通报曝光力度不够,没有形成震慑作用。(完成整改,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近年住建系统违纪案例》警示教育会,召开住建局党风廉政工作推进会。二是全体职工集体学习《忏悔录》。三是组织全体党员重新学习一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16、党内组织生活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对各支部党务工作监督指导不够。质监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主要领导和个别支委参加的少,个别支部“三会一课”等未按时开展,机关支部会议和党组会一并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混淆,党员整改承诺书缺少党支部审定时间和审定意见,谈心谈话单上没有体现谈话日期,没有约谈人签字。党课记录内容不完善,出现错误,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个别大额支出没有集体研究。会议时间与会议材料、会议依据不符或没有具体日期。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词雷同。(完成整改,长期保持)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住建局党组学习制度,实行党组成员领学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组“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制度。三是对基层支部书记进行一次约谈,对党建工作不认真的、屡次出现工作失误的进行谈话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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