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安徽省及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以及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没有曾经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等情况。
二、本人以及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进点前14天没有外出到过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的国内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和国(境)外。
三、本人以及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进点前14天没有因为发热、干咳等症状到医院就诊过。
四、本人以及一起共同生活的亲属,进点前14天没有接触过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的国内地区和国(境)外来滁(回滁)人员。
五、本人一旦发现自己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审查调查组报告。
六、是否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否£,是£
七、本人自愿承诺,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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