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增补项目施工协议书
甲方:*******
住所:**市******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乙方:*******
住所:*****
授权代理人:****
电 话:**********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所签订****大厦装饰施工协议书。现因甲方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补如下施工项目: 1、****大厦大堂中原有玻璃吊顶装饰进行变更调整;2、一层车库中配电房旁空间增加轻钢龙骨硅酸钙板隔墙以作为物业管理仓库;3、一层货梯室外平台部分用***石材进行装饰及货梯福字墙体前增加绿化花池修饰;4、二层商业店面装饰、装修项目中的遗漏部分等。甲方从便于施工、节约时间、成本等方面考量,将所述增补项目承包给厦门****有限公司施工。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施工工期
要求施工单位对于所增补项目必须于****年**月**日前结束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及预算清单所列材质要求(祥附件:增补部分预算清单)。
第二条 本协议价款
经对乙方预算报价审核、比较后,确定合同价金额为:
(大写)****元整(人民币) ¥:*****.00元。
第三条 本协议价款与支付
3.1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计人民币:****元整(¥*****.00元);
3.2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前,须出具等额的税务发票给甲方。
第四条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年**月**日所签订****大厦装饰施工协议书中条款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二篇:增补项目施工协议.doc其它
长春市园林设计研究院装饰施工增补协议
(其它改造项目)
甲方:长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
乙方:长春市鼎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14年12月04日所签订的长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院内部分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增补如下施工项目: 1、天然大理石台面装饰进行变更调整;2、外门脸翻新改造部分;3、内墙保温部分;4、门斗棚面处理5、整体墙面大白乳胶漆部分。甲方从便于施工、节约时间、成本等方面考量,将所述增补项目承包给长春市鼎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施工要求
要求施工单位对于所增补项目进行详细勘察做出施工预算,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及预算清单所列材质要求(见附件:增补部分预算清单)。
第二条 本协议价款
经对乙方预算报价审核后,确定预算价金额为:
(大写)(人民币)¥:元。决算时按实际发生计算。
第三条 本协议价款与支付
3.1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
3.2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工程款前,须出具等额的税务发票给甲方。
第四条 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2014年12月04日所签订的长春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院内部分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中条款执行。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项目施工合作协议书
项目施工合作协议
甲方:xxxxx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手机:
电话:身份证号:
地址: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在充分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协议,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资质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的投标及施工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用于其它工程。
第二条乙方需支付甲方工程管理费用因是工程总价的 % ,即____________元,工程成本发票是工程总成本的% ,即____________元。另支付考务或费用发票%,即__________元。若乙方需要甲方开具发票,则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费用。费用在项目完工之前全部交付甲方。开票费用。
第三条乙方中标后,甲方协助乙方成立工程项目部,项目部的运营和工程的施工由乙方具体实施,但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管。
第四条项目部的经营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乙方的工程款可打进甲方的银行账户,由甲方提取交付乙方。
第六条乙方负责项目部的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解决,甲方只负责监控管理,不负责具体施工事宜。
第七条乙方应认真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八条乙方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守法经营,独立对外承担责任,若因该项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撤销项目部,乙方还应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解决问题支出的交通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九条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或有损甲方形象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撤销项目部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并每次对乙方处以 工程总造价的10%,即________ 元违约金的处罚。
第十条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十一条乙方及项目部必须(内容来源好 范文网:wwW.)服从甲方的监管,为甲方的监管工作提供方便。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费及保证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工程项目安全环保文明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工程项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项目安全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对特种作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作业规范,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
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甲方把工程款的2%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返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重大设备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中违反一般安全规定的,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章责任;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如特种人员无证上岗,登高作业等,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章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违约被处罚的款项,监理公司对乙方开具的处罚款项,只要事实清楚,禹实,甲方安全部和监理公司签字认同,每次从应付款项中直接扣出,不需再走其它程序。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理公司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第五篇:2014年叶酸增补项目工作总结
木梓乡卫生院“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项目”工作总结
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乡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省、市《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我乡妇幼保健人员进行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知识的培训,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宣传,对全区准备怀孕和怀孕早期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对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妇女进行健康教育,使服药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通过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对我乡群众普及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知识宣传,对保健医生进行培训。
二、发放人群。全乡的待孕妇女和怀孕 3 个月内的妇女,其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畸形胎儿或服用过抗癫痫药物的高待孕妇女为重点人群。
三、叶酸方式。在上级医院免费领取叶酸后,一是采取分发方法,分发到村级卫生所并指导发放,对其发放和管理工作进行督导;二是我院妇保科也进行发放并登记,再将发放对象名单移交至对象户口所属地村进行管理和随访。
四、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我乡新增服用人数255人,服用率100%,依从率100 %,知晓率100%,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五、存在的问题。一是待孕妇女难以确定,发放对象寻
找困难,发放对象对叶酸认识不足不信任而不吃或丢弃的现象;二是发放对象提供的信息不准确,造成失访或者延误随访时间。
今年我乡的叶酸增补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认识到我们的不足之处,让明年的叶酸项目工作更上一层楼。
木梓乡卫生院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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