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总体部署。根据《2020年党委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利用系统内、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挖问题根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用身边事教育提醒身边人,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维护反分裂斗争纪律重要阶段性成果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确定拟开展警示教育的案件。有针对性地选取典型案件,查找思想上、制度上存在的问题,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促使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推动大队深化标本兼治、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10日)
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
2.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警示教育典型案件,通报案件情况、宣读处分决定和忏悔书,支部书记上专题廉政教育党课等方式进行。
3.深入宣传教育。支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规党纪学习,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使党员干部明确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标本兼治、以案促改意识。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教育作用,覆盖到每个党员、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确保警示教育效果。
(二)集中学习、剖析整改阶段(7月30日前)
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省自治区、地矿系统单位和其他系统具有代表性典型案例。对案发原因进行深刻剖析,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对导致件发生的制度缺陷、管理漏洞、人为因素等关键节点,深入剖析,通过剖析个案找共性,查找发案共性规律,研究监督制约措施,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排查类似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查摆剖析出问题清单:
1、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树立“四个意识”、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处置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等党的全面领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精神、维护群众利益、加强作风建设等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4、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5、强化党内监督、防控岗位风险、健全机制制度、严格制度执行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6、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召开以案促改专题党员大会(7月底前)。坚持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同步,抓好一案一建制,其实把"改”的成效固化为制度机制,根据案例剖析报告和专题党员大会检视剖析问题,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认真检视在政治责任、监督管理、纪律教育、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及时清理完善,健全内控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对漠视制度、违反制度、随意更改制度的严肃查处,对制度执行不力的坚决问责。
(四)自查自纠、整改问题。(8月前)把整改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于以案促改全过程。对查摆剖析中发现的问题,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整改,亲自部署,跟进督促,统筹协调,推动问题不折不扣地整改解决。对以案促改工作中发的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切实做到以查促教、以查促建、以查促管,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党支部要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把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考核和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要管党监督职责,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以案促改工作完成后,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大队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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